2006 年7 月 13 日
|

秘书职业全国统一鉴定介绍



    职业名称:秘书。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它包含了从企业基础文书、专职文秘到高级行政助理等一个完整的行政辅助人员体系,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文字和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等。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能力特征: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申报条件: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相关资料:
    1.《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出版社:海潮出版社出版发行。
    2.《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
    出版社:海潮出版社出版
    3.《秘书职业培训鉴定指导》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
    出版社:海潮出版社出版
    4、《秘书英语培训鉴定教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
    5.《秘书业绩评估手册》
    鉴定方式:
    秘书职业的鉴定方式调整为理论知识考试(包含职业道德和基础业务素质两部分)和技能操作考核(包含案例分析和工作实务两部分),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分别为90分钟和120分钟,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