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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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测评大纲——创新能力



    1.创新能力定义与等级
    
    1.1 定义
    本《大纲》依据有关规定将创新能力界定为在前人发现或发明的基础上,通过自身的努力,创造性地提出新的发现、发明或改进革新方案的能力。
    1.2 等级
    本《大纲》暂定为三个等级:即初级、中级、高级。每级内容包括单元、要素、能力要求和相关知识四个方面的内容。三个等级划分的依据是:初级创新能力表现为在他人指导或启发下,能够进行创新活动;中级创新能力表现为能够独立进行创新活动;高级创新能力表现为不仅能够进行独创和首创性的创新活动,而且能够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创新活动。
    1.3 特征
    敏锐性、批判性、开拓性、新颖性、独特性。
    
    2.培训与鉴定要求
    2.1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2.2 培训要求
     2.2.1 培训期限
    全日制学校根据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2.2.2 培训教师
    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按“创新能力”要求,经过系统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
     2.2.3 培训场所与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备。
    2.3 鉴定要求
     2.3.1 适用对象
    希望提高创新能力的人员。
     2.3.2 申报条件
     2.3.2.1 初级
    经创新能力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3.2.2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创新能力初级证书,并经创新能力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大专业以上文化程度。
    2.3.2.3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创新能力中级证书,并经创新能力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获得国家专利证书或取得省部级以上各类成果奖者。
     2.3.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应用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应用能力考核采取书面考试和案例模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2.3.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90分钟,应用能力考核时间为120分钟。
     2.3.5 鉴定场所及设备
    指定的标准教室里进行,配备必要的考试工具和设备。
    
    3.基础知识
    3.1 创新能力的概念和内容
    3.2 创新能力的心理知识
    3.3 创新技法
    3.4 创新原理与原则
    
    4.基本能力
    本《大纲》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4.1 初级(见表
    4.2 中级(见表
    4.3 高级(见表
    
    5.比重表
    5.1 理论知识(见表
    5.2 应用能力(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