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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至4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贵州省考察工作。期间视察了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某基地、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林东矿务局、贵阳市劳动力市场和花溪区农村信用联社,看望了科技工作者、劳动模范,走访了困难职工和农民家庭。考察期间,黄菊同志听取了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并作重要讲话。黄菊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要十分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落实好中央制定的一系列再就业政策,特别是要把财政资金、信贷支持和税费减免等政策落到实处;要把改革、发展、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再就业门路;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巩固“两个确保”;努力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张小建同志陪同考察。
1月3日至16日 王东进同志率中央督查组赴湖北、河南省督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情况;王东进同志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在福建、海南省开展送温暖活动,到部分困难企业,慰问看望困难职工和劳动模范。期间,听取湖北、河南、福建、海南等省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和省工会工作情况汇报。
1月5日 刘永富同志听取河北省副省长付双建及省劳动保障厅、社保局有关领导同志、邯郸市政府、有关企业领导同志关于邯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问题的情况介绍,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座谈。
1月6日 郑斯林同志签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颁布实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该办法对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工作程序、监管等做出明确规定。
同日 张小建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听取2003年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有关问题,部署2004年工作,并明确破产办由培训就业司划归失业保险司管理。
1月8日 张小建同志会见由日本厚生劳动省助理部长长谷川真一先生和国际劳工组织亚太局局长野寺康幸先生率领的国际劳工组织/日本政府城市就业促进项目中期评估团一行,向客人介绍了我国的就业状况和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双方就进一步促进合作项目发展、拓宽合作领域等交换了意见。
1月9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主办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投资运营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刘永富同志出席并讲话。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养老保险司、基金监督司、社保中心、社保所、社保学会有关负责同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等省(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惨加会议。
1月11日至13日 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郑斯林同志列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崔会烈同志出席会议。
1月12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召开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座谈会,张小建同志出席并讲话。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3号)。对2004年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进行总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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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经济、社会等方面专家学者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议。
2月4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国技术能手的决定》(劳社部发〔2004〕4号)。决定授予曹遂军等69名同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牌,并号召广大劳动者向他们学习。
2月5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18次会议,研究工伤保险司“三定”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讨论部2004年度会议计划和外事计划等。王东进、步正发、华福周、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2月11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讨论稿)》《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办法(讨论稿)》《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办法(讨论稿)》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吉林黑龙江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04〕19号),明确了在吉林和黑龙江扩大试点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2月11日至12日 王东进同志赴天津调研。期间,听取天津市劳动保障工作汇报,考察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结算中心和河西分中心,并与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交换了意见。
2月12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部机关处以上干部、事业单位司局级干部、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大会,郑斯林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华福周同志主持会议。会上,步正发同志传达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华福周同志传达了中央国家机关第十八次党的工作会议和中央国家机关第十六次党的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刘永富同志传达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接见中央国家机关第十八次党的工作会议代表时的讲话,崔会烈同志传达了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并作讲话。
2月13日 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并讲话,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吴仪、曾培炎、回良玉,国务委员周永康、曹刚川、唐家璇、陈至立出席会议。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应邀出席会议。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主持会议。郑斯林同志出席会议。
2月14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国务委员周永康、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听取中央督查组关于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督查情况汇报。王东进同志出席并作汇报。
2月16日至21日 全国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在广东省召开,王东进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总结了2003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研究部署了2004年工作。期间,王东进同志考察了东莞市社保局等单位,听取了东莞市、湛江市、阳江市劳动保障工作汇报,并与广东省副省长谢强华交换了意见。
2月2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部机关处以上干部、事业单位司局级干部、离退休党支部书记会。郑斯林同志传达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步正发同志主持会议,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2月23日 郑斯林、刘明康、尚福林、吴定富同志分别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签发第23号部令,颁布实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办法》对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以及投资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发出《关于王爱文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劳社党发〔2004〕3号)。经部党组研究决定,王爱文同志试任规划财务司司长,试用期为1年,免去其规划财务司巡视员职务。
2月24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38号)。通知明确了本届表彰活动的规模、推荐申报办法,评选审核方式等。
2月24日至27日 全国养老保险工作暨社会保险局长会议在四川省召开,刘永富同志出席。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03年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安排2004年工作,围绕建立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研究进一步完善保险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分管养老保险工作的负责同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期间,刘永富同志先后赴成都市、德阳市就劳动保障工作进行调研,考察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并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
2月25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稿)》和《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稿)》,并审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草案)》。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议。
2月26日 中央纪委召开2004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度讲话。步正发、崔会烈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两会”期间维稳安全保密工作会,华福周同志出席会议并对做好“两会”期间维稳、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上通报上近期工作情况。部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综合处处长参加会议。
2月27日 国务院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郑斯林同志主持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张小建同志出席会议。与会人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总结2003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通报和交流各部门2004年工作安排,研究确定了联席会议2004年工作要点。联席会议15个成员单位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步正发、崔会烈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传达中央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建议尽快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主管部门的函》(劳社部函〔2004〕40号)。要求陕西、青海、新疆、宁夏四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并妥善解决好这项工作的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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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加强就业服务体系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建设研讨会在天津召开,张小建同志出席并讲话。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会见了与会代表,并对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出重要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服务工作的有关同志、部培训就业局、技术指导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3月2日 王东进同志出席工伤保险司成立会并讲话。部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步正发同志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副主任周维德、政府副主席郭子明及区劳动保障厅、民政厅有关领导同志就古蒙古劳动保障工作进行座谈。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印发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5号)。决定在2004-2005年实施主题为“提高你的再就业能力”的再就业培训计划,要求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3月2日至3日 全国重点城市(北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观摩交流活动在天津举行,张小建同志出席活动并讲话。
3月3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两会”记者招待会有关事宜及答问口径。王东进、张小建同志出席。
同日 步正发、刘永富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布置和协调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综合调研工作。
同日 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04〕5号)。在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问题中,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大量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动职业教育转变办学模式;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
3月5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求真务实作风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6号)。要求在全系统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求真务实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求真务实的自觉性,扎实工作,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健全制度,建立求真务实的长效机制,领导带头,做求真务实的表率。
3月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建办公楼正式开工。王东进同志主持召开新建办公楼工程开工协调会并讲话。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综合勘察设计院有关负责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劳动保障部基建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3月8日 步正发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布置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发送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切实办几件实事的有关批示精神的相关工作。
3月9日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记者招待会,郑斯林、王东进、张小建同志应邀出席,并分别就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就业再就业工作、农民工的权益保护等问题,回答了新华社、法新社、中央电视台、香港卫视、英国IFX、人民日报等中外新闻机构记者的提问。
3月10日 王东进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对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部署。
同日 张小建、刘永富同志与江西省委副书记、常和副省长吴新雄,副省长孙刚和省长助理兼劳动保障厅厅长熊盛文等进行座谈。
3月11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19次会议,传达中央文件,研究部颁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和办班计划等。步正发、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同日 步正发同志主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报告会,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作报告。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同日 步正发同志主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报告会,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作报告。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开展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综合调研的通知》(劳社厅明电〔2004〕6号)。
3月12日 刘永富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吉林、黑龙江两省制订试点方案情况介绍,研究试点方案有关政策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吉林省、黑龙江省、国办秘书局、试点小组成员单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试点办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3月14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解决低收群体待遇问题。步正发、张小建、刘永富同志出席。
3月16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部机关处以上干部、事业单位司局级干部和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大会,传达贯彻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精神,并对传达学习“两会”精神提出要求。华福周、王建伦同志分别传达了人大和政协会议精神。步正发、张小建、崔会烈、林用三同志出席。
同日 中央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张小建、崔会烈同志出席并汇报关于纠正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作进展情况。
同日 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在落实救治政策,做好药品供给问题中,明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要抓紧研究确定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的抗艾滋病毒药品品种,切实保证求治工作顺利进行。
3月16日至27日 刘永富同志率团访问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在新西兰期间,了解了新西兰的社会保障制度,就在新华人华侨领取新西兰养老金事宜与华人华侨代表及我驻新使、领馆进行了座谈,与新方交流了看法,并向新方介绍了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基本情况,双方签署了会议纪要,表示继续加强两国在社会保障领域,包括在新华人华侨领取新西兰养老金问题上的交流、磋商和合作。在澳大利亚期间,重点了解了澳大利亚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强制性职业年金的有关政策,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了解了澳大利亚与其他国家签署社会保障协议的情况和在澳华人华侨领取澳基本养老金的情况;与澳有关部门就社会保险经办、反欺诈政策和技术进行了会谈;双方同意在适当的时候签署新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以进一步推动两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月17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20次会议,研究有关人事工作。李其炎、王东进、步正发、会福周、张小建、崔会烈同志出席。
3月18日至19日 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张小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研究分析了失业保险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失业保险、失业调控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三项工作一起抓的工作思路,并重点就控制失业率攀升,切实做好失业调控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还交流了工作做法和经验。期间,张小建同志听取了山东省及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汇报,分别考察了济南市和青岛市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
3月19日至20日 国务院召开西部开发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并作重要讲话。郑斯林同志出席会议。
3月22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主持召开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中央维稳办关于当前影响社会珠突出问题及工作建议。张小建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次部务会议,研究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有关问题。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崔会烈同志出席。
同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政策文件。
同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就贯彻落实《纲要》提出具体要求。
3月23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副总理黄菊、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议。
3月24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第一届理事大会第三次会议并讲话。郑斯林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出《关于表彰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的决定》(劳社部发〔2004〕7号)。决定对125户企业进行表彰。
3月24日至25日 全国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步正发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就《社会保险法(草案)》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征求了与会代表的意见。
3月25日至28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湖南省考察工作。期间,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当前工业交通经济运行问题进行调研,考察了多家企业,还深入长沙市街道和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考察了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张小建同志陪同考察。
3月25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停止执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8号)。决定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6号)等10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停止执行。
3月2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召开“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表彰大会”,郑斯林同志出席并讲话。会上125家企业被授予“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称号并颁发了奖牌。全国政协副主席黄孟复,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胡德平,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龙之、谢伯阳、王以铭、孙晓华、程路,中宣部副部长胡振民,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周玉清,北京市副市长孙安民等出席了会议。
3月26日至3月28日 步正发同志赴云南省进行调研,分别与当地政府及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考察了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和玉溪市红塔区劳动力市场、并就有关劳动保障工作与云南省副省长李新华交换了意见。
3月29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中央纪委报送《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安排意见的报告》(劳社部报〔2004〕6号)。
3月30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21次会议。研究有关人事工作。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同志出席。
3月31日至4月3日 华福周同志参加四川省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会议并讲话。随后参加与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的“信息化与就业论坛”并在开幕式上致辞。期间,到四川省内江市等地进行调研,并看望我部挂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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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王东进同志出席并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提出要求。
4月1日至2日 崔会烈同志带队赴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风建设、社保资金管理与拨付、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调研,先后听取了市劳动保障局、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以及部分区劳动保障局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市劳动保障局“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并就如何做好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行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工作进行了座谈。
4月2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46次常和议,听取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及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城镇就业人员变动数据测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9号)。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搞好城镇就业人员变动数据的测算工作。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人事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出《关于转制单位部分人员延缓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1号)。通知明确了转制单位部分人员延缓退休的审批、基本养老金的计发等事项。
4月5日 纪念前国际劳工组织官员派克·阿罗先生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张小建同志出席。阿罗先生一年前在北京进行中国就业论坛筹备工作期间,不幸感染SARS,以身殉职。张小建同志高度赞扬了阿罗先生为加强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作以及筹备中国就业论坛做出的贡献,并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阿罗先生的家属表示慰问。阿罗先生的遗孀及三位子女、芬兰驻华大使巴鑫先生、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局长庄古先生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李其炎同志会见并宴请了派克·阿罗先生遗孀及子女一行。
4月6日 中央纪委在建设部召开检查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汇报会,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会议。步正发同志作了关于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汇报,崔会烈同志参加汇报会。
同日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远程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张小建同志出席并作讲话。会议部署了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并对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提出任务要求。中组部、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主会场的会议。
同日 全国城镇劳动力需求情况调查暨就业统计培训会在北京召开,张小建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部署了城镇单位岗位空缺和技能人才调查,对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城镇就业人员变动数据测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9号)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关于报送安排困难群众生活有关工作情况的函》(劳社部函[2004]60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参加,共同对“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
4月17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出席会议并讲话。郑斯林、崔会烈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0号)。要求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工作;依法履行职责,逐步完善审批制度;做好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教学指导和服务;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督和管理;争取政策扶持,做好信息公开,总结先进典型。
4月8日 郑斯林同志会见Manpower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总裁乔杰夫先生,向客人介绍了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在就业领域面临的主要挑战和政府促进就业,特别是加强培训的措施,双方探讨了加强合作事宜。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了中国城市就业促进试点项目年度工作会议和国家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阶段必总结推动会,张小建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总结了2003年中国城市就业促进试点项目进展和国家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交流了各示范城市工作经验,部署安排了2004年创业培训工作。国际劳工组织有关专家、中国城市就业促进试点项目城市代表和所在省有关同志、10个国家创业示范基地城市代表等参加会议。
同日 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印发200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04]11号)。在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问题中,提出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衔接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月9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及对策,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张小建同志与来访的国际劳工局执行主任胡延先生会谈,就中国就业论坛坛筹备工作交换了意见,并介绍了我国在就业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及对策措施。
4月12日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召开,王东进同志出席并讲话。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宝树、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兼理事长陈兰通出席会议。
同日 刘永富同志与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就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有关问题进行座谈。
4月13日 步正发、崔会烈同志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工作要求。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开展企业年金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67号)。通知对检查的对象和内容、组织实施等提出具体要求。
4月13日至14日 郑斯林、华福周同志分别接待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党建专题调研组,并就“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座谈。华福周同志汇报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4月14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税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向国务院报送《国务院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小组关于报请审定吉林黑龙江两省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劳社部报[2004]11号)。
4月15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22次会议。研究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经济实体改革问题、通报中国就业论坛筹备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国务院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同日 张小建同志与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甄砚等,就妇女创业和再就业工作进行座谈。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72号)。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清理相关政策法规,指导企业积极稳妥地开展企业年金工作,推进企业年金管理运营向市场化过渡,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3号)。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失业调控工作的基本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建立人业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失业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4月16日 郑期林同志主持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论述,并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进行学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4月19日至20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座谈会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华福周、刘永富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总结了过去两年基金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布置了今后一个时期基金监管工作任务,对基金监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目标和任务、规律和特点、方法和途径、体制和机制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广东省副省长谢强华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部分城市政府领导应邀参加会议,并做大会经验介绍。
4月21日 国务院召开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并讲话,国务委员陈至立主持会议。张小建同志出席会议并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言。
4月21日至23日 华福周同志到广东省调研。期间,考察了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情况,先后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劳动保障工作汇报。
4月21日至27日 崔会烈同志赴浙江省调研劳动保障系统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工作。期间,先后听取了省及杭州、舟山、宁波市劳动保障工作、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工作和中纪委年初部署的三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考察了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等单位,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就如何深化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进行研讨。
4月22日 步正发同志与中编办副主任黄文平商谈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境外就业职能问题。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贯彻落实中纪委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83号)。明确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参与的三项主要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4号)。
4月23日 张小建同志与前来出席中国就业论坛的古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巴来劳依先生一行座谈,向客人介绍了我国积极的就业政策,并就加强进一步合作交换了意见。
同日 刘永富同志与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等同志就监狱体制改革有关劳动保障问题进行座谈。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4]107号)。通知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使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4月28日 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并讲话。刘永富同志出席。
4月28日至30日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共同举办的“中国就业论坛”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会见了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索马维亚和出席中国就业论坛的各国劳工部长及代表团团长。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此次论坛的主题为“全球化、结构调整与就业促进”。郑斯林同志和索马维亚先生分别做主旨报告。中央在京27个部委的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有关国际组织、26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团、国内外专家以及各地劳动保障厅局长和企业代表等620多人参加了论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领导全体出席论坛,并在论坛期间开展了多次双边交流活动。在为期3天的论坛期间,中外代表以促进就业为核心议题,围绕“全球化、结构调整与就业促进”,从经济政策、技能培训、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达到了预期目的,获得了圆满成功。论坛还通过《2004年中国就业论坛共识》。
4月29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李伯勇同志离职休养的通知》(干任字〔2004〕125号)。
4月3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关于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预防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的函》(劳社部函〔2004〕86号)。明确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预防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构,以及处理程序。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中关于完善人才评价体系的要求,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工作意见。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4〕3号)。决定于2004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国开展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并派出4个联合工作组赴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督查。重点是各类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禁止使用童工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职业中介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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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至2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赴江西考察工作。郑斯林同志陪同。
5月8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劳社厅函〔2004〕115号)。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健康运行,决定从2004年二季度开始建立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
5月9日 步正发同志与中编办副主任黄文平就境外就业职能问题交换意见。
5月10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听取郑斯林同志关于养老保险工作汇报。刘永富同志出席。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第四批援藏干部选派工作会议,步正发同志作动员讲话并部署选派藏干部工作。
同日 张小建同志会见德国工会联合会主席夏米埃尔·佐墨尔先生一行,向客人介绍了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企业工资确定机制,企业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情况,以及农民工就业、培训、权利保护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5月10日至17日 王东进同志率团出席在文莱斯里巴加湾市召开的东盟与中日韩劳工部长会议,并代表中国政府在大会上发言。会议讨论了东盟各国与中日韩三国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共同关心的问题,总结过去一年来东盟与中日韩三国在劳工领域合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拟开展合作的新项目。大会期间,王东进同志与文莱内政部长伊萨先生、常务副部长达托先生等官员进行了会谈,分别与东盟各成员国及日本和韩国的与会部长就劳动保障领域有关问题交换了看法;与国际劳工组织亚太地区次区域局局长克里斯女士,就继续加强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之间的技术合作交换了意见。
5月11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23次会议,听取有关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张小建、刘永富、崔会列、王建伦同志出席。
同日 张小建同志主持召开国务院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通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的批示精神,并与人事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全国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方案》和《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方案》。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人事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5月11日至13日 第二届吴地工匠文化节开幕式暨高技能人才高峰论坛在苏州市举行,张小建同志出席。期间,考察了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等。
5月12日至14日 步正发同志对湖南劳动保障工作进行调研,分别听取了省劳动保障厅、长沙市和湘潭市政府有关工作汇报,考察了省职业介绍中心等单位。期间,步正发同志分别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交换意见。
5月13日 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同意吉林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4]35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4]36号)。正式批复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
5月14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举办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讲座,邀请中央党校副校长王伟光做了题为《关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报告。华福周同志主持会议并要求部属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学习王伟光同志报告,进一步推动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同日 张小建同志会见了来访的香港特区政府教育统筹局常任秘书长罗范淑芬女士一行,双方就加强内地和香港在职业资格证书领域的合作交换意见。
5月15日至16日 全国人大财经委在湖南长沙召开《企业破产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全国人大党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出席会议并讲话。步正发同志参加会议并就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法(草案)》,搞好与国有企业破产政策的衔接,加大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力度等问题作了发言。
5月17日 刘永富同志召开会议,听取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农垦总局关于海南省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有关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5月17日至28日 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和部党组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成7个调研组,分赴河北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再就业工作进展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张小建同志率调研组到河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调研,分别与省、自治区、兵团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先后到廊坊市、唐山市和乌鲁木齐市、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农八师石河子市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当地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工作汇报,召开当地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国有大中型企业座谈会,并实地考察了基层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5月18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专家学者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及做好宏观调控工作的对策建议。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6号)。决定废止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79〕46号)及其解释性文件《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名义工资支配使用权属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106号)。
5月19日至21日 郑斯林同志率国务院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小组先后赴黑龙江、吉林两省出席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并讲话。期间,分别听取两省政府关于试点和劳动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并与黑龙江省委书记宋法棠,省长张左已,副省长张成义、王东华,吉林省和委书记王云坤,省长洪虎,副省长王儒林、李斌等交换意见。在吉林期间,还考察了长春市人力资源市场。刘永富同志、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德明及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
5月19日至22日 全国劳动工资工作座谈会在四川省召开,王东进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总结了2003年劳动工资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了2004年的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分管厅(局)长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部分中央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期间,王东进同志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并先后听取了四川省、遂宁市、德阳市劳动保障工作汇报。
5月20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出席并讲话。步正发同志出席会议并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致辞。
5月23日至27日 全国规划财务工作座谈会在湖南省召开,王东进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形势,总结交流了经验,研究部署了2004年规划财务工作,启动了“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分管厅(局)长和规划财务处长、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有关部委同志参加了会议。期间,王东进同志与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并先后听取湖南省、衡阳市、郴州市劳动保障工作汇报,考察了郴州市劳动保障大楼等单位。
5月24日至28日 崔会烈同志带队赴山西省调研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期间,先后听取了省及部分市县劳动保障工作和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省及部分市劳动保障局窗口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就如何深化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进行了研讨;实地考察了省和部分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调研期间,崔会烈同志还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
5月25日 国务委员周永康、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主持召开会议,分析当前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形势和解困政策落实情况,研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刘永富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 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出席并讲话,国务委员周永康主持会议。刘永富同志出席座谈。
5月26日至27日 世界银行主办、中国政府承办的全球扶贫大会在上海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闭幕式并讲话。来自12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1200多名代表交流了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扶贫工作经验。会议发表了呼吁国际社会团结一致战胜贫困、促进发展的《上海宣言》。步正发同志出席会议。在上海期间,步正发同志对上海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听取了市劳动保障局、松江区和九亭镇的工作汇报,考察了上海外来媳妇就业技能培训成果展览,与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
5月28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劳社厅发〔2004〕5号)。进一步明确了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参保政策和工作重点,提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低费率、保当期、保大病”的思路。
5月30日至6月19日 第92届国际劳工大会在日内瓦召开,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实现公正的全球化、推进体面劳动和消除贫困。王东进同志率中国三方代表团出席并代表中国政府在大会上发言,指出消除贫困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任务。面对全球化的挑战,发展中国家应当根据本国情况制定出可行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发达国家和国际机构应当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切实有效的技术支持。世界各国都应成为公正性全球化的受益者。王东进同志还出席了国际劳工大会期间召开的亚太劳工部长会议;并分别与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索马维亚先生、国际劳工局高级官员就加强技术合作等事宜交换了意见。王东进同志还与国际社保协会秘书长堆斯增长速度不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的筹备工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会议期间,王东进同志还与波兰、匈牙利、南非、德国、俄罗斯、葡萄牙、斯里兰卡、古巴、马来西亚、菲律宾、埃及、新加坡、莫桑比克等20多个国家的劳工部长、副部长进行了工作会谈。前往日内瓦之前,王东进同志还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了6月1日至2日在德国柏林市召开的亚欧会议就业大会。本届大会由德国联邦经济与劳动部主办。王东进同志作为会议主宾应邀在开幕式上致辞,阐述了中国政府对亚欧会议高度重视愿与亚欧会议各成员国政府一道,积极推动亚欧国家在就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并介绍了近年来中国在劳动保障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就。
5月31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落实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7号)。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艾滋病救治政策,切实保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患者及其感染者获得必要的治疗。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报送《关于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函》(劳社部函〔2004〕98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斯林,副组长华福周,成员胡晓义、闫宝卿、王爱文、于法鸣、邱小平、焦凯平、毛健、姚宏、陈刚、赵殿国、孙建勇、刘旭、孟昭喜、王东岩、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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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回良玉主持召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步正发同志同席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通知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6月2日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建设部关于城市房屋拆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有关工作。刘永富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 劳动和保障部举办部属单位新任司局级干部和机关新任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郑斯林、崔会烈同志分别在大会上讲话,对新任司处级干部提出希望和要求,步正发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郑斯林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对青年同志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勤于学习,崇尚科学,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二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三是甘于奉献,勤奋工作,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华福周同志主持座谈会,张小建、崔会烈同志出席。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查处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104号)。通知要求16个省(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严肃查处和纠正抗日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问题。
6月3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24次会议,研究有关人事任免和援藏干部选派等工作。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会议,办公厅负责同志列席。
同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传达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 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国家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郑斯林同志出席,刘永富同志主持会议。会上,对筹备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组委会秘书处汇报了工作。组委会常务副主席、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组委会副主席、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安监局副局长孙华山,中华全国总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董力,中国老龄协会会长李本公,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安民,王建伦同志、组委会成员等出席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开展2004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102号),明确了检查评估内容、方式和工作步骤要求。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加强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103号)。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功能,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下发了加强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要点。
6月4日至7日 郑斯林同志到广东省深圳市对养老保险工作进行调研。
6月10日至13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到内蒙古自治区考察工作,听取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汇报,先后到呼伦贝尔、鄂尔多斯、包头和呼和浩特市,深入农村牧区、工矿企业、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走访慰问各族群众,详细了解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当前工业交通经济运行情况,对内蒙古经济发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张小建同志随同考察。
6月10日至11日 刘永富同志赴河北省进行调研。期间,出席了省农村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启动仪式暨项目培训工作会议并讲话,看望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干部职工并听取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汇报,考察了石家庄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与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就河北省劳动保障工作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6月14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25次会议,听取农民工社会保障综合调研情况汇报。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6月17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防科工委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军工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9号)。要求工作中加强审核,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加强失业调控,做好就业服务,努力促进再就业;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协调,加大跟踪和监控力度。
6月17日至20日 郑斯林同志到陕西省就养老保险工作调研。
6月18日至19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教育部等7部门在江苏南京联合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区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要有新高度,工作要上新水平,努力开拓新局面,要面向市场,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加快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把职业教育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事抓紧抓好。张小建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发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分管教育的负责同志及教育、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6月19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电子政务社会保障工程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分工程一期项目(中央部分)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04〕1146号),正式批复了金保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中央部分)建设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和西部补助方案。
6月2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苏州市召开职业培训工作座谈会,张小建同志出席。会议对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进行研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及技术指导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同日 部分企业农民工社会保障研讨会在苏州召开,张小建同志出席,农村社会保险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6月21日 郑斯林同志与来访的美国劳工部长赵小兰女士一行进行会谈,双方就在劳动保障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与交流交换了意见。郑斯林同志提出了中外合作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和长远发展的基本原则。郑斯林同志与美国劳工部长赵小兰女士共同出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美利坚合众国劳工部关于年金计划补充合作谅解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美利坚合众国劳工部关于工资、工时法规补充合作谅解书》的签订仪式。
同日 步正发同志与中编办副主任黄文平商谈有关境外就业职能问题。国际合作司有关负责同志随同。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2003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劳社部函〔2004〕112号),对2003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的结果进行了通报,并提出做好2004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工作的意见。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0号)。通知要求协助做好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积极推动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指导企业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档案移交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妥善处理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过程中工伤职工的管理问题。
6月22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此光阁会见了来访的美国劳工部长赵小兰女士一行。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见。
同日 美国劳工部长赵小兰女士举行访华答谢宴会,郑斯林同志应邀出席。
6月22日至25日 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王东进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分析了《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进展情况,交流了各地工伤保险工作经验,研究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主管厅(局)长、处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和经办机构负责同志以及部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期间,王东进同志听取了省和部分市劳动保障工作情况汇报,与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考察了临沂市医保大厅。
6月23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草案)》等,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来访的美国劳工部长赵小兰女士一行。黄菊副总理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解决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关系到中国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是对世界的一种贡献;中美建交以来,两国合作领域在扩大,合作基础在加强,进一步发展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中方愿与美方共同努力,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美方表示愿意进一步加强两国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交流,增进互信和合作,为两国关系的发展做出努力。郑斯林同志出席。
同日 刘永富同志会见应国务院港澳办邀请来内地访问的香港特区政府社会工作主任协会交流团,向交流团介绍了内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相关情况。
6月24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召开部分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座谈会,崔会烈同志出席会议并就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作了汇报。
6月25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劳社部报〔2004〕21号)。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资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123号)。确定34家中央企业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企业,明确试点目标和试点工作具体安排。
6月28日 王东进同志会见德国经济与劳动部国务秘书安德雷斯先生一行,向对方介绍了我国劳动保障改革的有关经验,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双边合作关系交换了意见。
6月28日至29日 张小建同志到上海市调研,听取了市劳动保障局工作汇报,并就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职业培训工作进行了研讨。技术指导中心有关负责同志陪同。
6月29日 中央政治局举办“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问题”集体学习讲座,郑斯林同志参加。
同日 第四期全国劳动保障厅局长培训班在国家行政学院开班,步正发同志出席开班式并讲话。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123名厅(局)长进行为期9天的培训。部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系统讲授劳动保障业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分别讲授宏观经济、依法行政、领导科学和政府管理创新等专题知识。培训班期间,组织学员到北京市职业介绍中心、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和电话咨询中心参观,并对当前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
同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1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决定予以呆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其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的共9项。包括:设立技工学校审批、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
6月3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利用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信息网推进电子政务的通知》(劳社厅函〔2004〕179号)。为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促进劳动保障系统内部的工作信息交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从2004年7月起启用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信息网。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下达对地方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社〔2004〕39号),向地方拨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38.5亿元。
6月30日至7月1日 全国就业服务“新三化”工作会议暨劳动就业服务专业委员会大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张小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6月30日至7月2日 郑斯林同志到宁夏就养老保险有关工作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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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至2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性地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华福周同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对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统筹安排,确保机关党建工作的落实;三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自身素质。与会同志进行了交流、研讨和培训。机关党新任务要求,党支部书记、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共30多人参加会议。
7月1日至4日 张小建同志在广东省调研。期间,与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座谈;听取了省和深圳市劳动保障工作汇报;并分别出席了全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表彰大会、广东省技工教育工作会议、2004年广东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成果展示会开幕式;实地考察部分技工学校。
7月5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和中国企业联合会在人民大会堂共同举办纪念《劳动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郑斯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清永清、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宝树、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陈兰通等在会上发言。步正发同志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的代表,企业和劳动者代表,部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劳动法专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7月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召开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出席会议并宣读了黄菊副总理对会议的重要批示。张小建现场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和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有关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和劳动保障、财政、人民银行、银监会系统的有关同志分别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7月7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侨务工作的汇报,审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草案)》等,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中央纪委召开纠风工作汇报会,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华福周同志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了关于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和关于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汇报,崔会烈同志参加汇报会。
7月7日至13日 刘永富同志率调研组赴黑龙江、吉林两省就试点工作进行调研。期间,听取了两省政府关于试点启动以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有关数据进行审核并与两省有关同志交换了意见。调研组先后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吉林省长春市、白山市,分别召开政府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参加的7个座谈会,了解有关情况并听取意见。财政部有关同志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7月10日至11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局联合召开“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中国项目战略规划会暨启动会,张小建同志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议研究部署在14个试点城市引入国际劳工组织SIYB培训技术,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国创业培训工作。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国际劳工组织、英国国际发展部代表、来自14个试点城市和城市所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代表以及SIYB培训师参加了会议。
7月12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企业界人士经济形势座谈会,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议。
7月12日至15日 华福周同志到云南省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省和部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汇报,与省和部分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召开了省级三方机制负责人座谈会,与部分企业领导、工会组织、职工代表进行了座谈;到昆明市劳动争议仲裁庭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办公厅、规划财务司、劳动工资司、信息中心有关负责同志陪同。
7月13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听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汇报并作重要指标。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出席。张小建同志出席。
7月14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听取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建议的汇报。步正发同志参加会议。
7月14日至15日 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听取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建议的汇报。步正发同志参加会议。
7月14日至16日 亚太经合组织(APEC)劳动保障高层研讨会在沈阳市召开,郑斯林同志出席开幕式致辞,王东进同志作主旨发言,并在闭幕式上讲话。此次会议是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APEC第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有关APEC劳动保障合作倡议的一项活动。包括中国在内的15个APEC成员、APEC秘书处、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银行派高级官员出席会议。会议主题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及促进弱势群体参与经济发展。与会官员和专家学者广泛、深入地交流了有关做法和经验。办公厅、失业保险司、国际合作司、劳科院、劳科报、社保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在辽宁期间,王东进同志考察了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等单位,听取辽宁省、沈阳市劳动保障工作汇报。
7月19日至23日 步正发同志赴内蒙古自治区调研,先后听取了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政府关于劳动保障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呼和浩特市东风路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单位。与自治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分别交换了意见。
7月20日 郑斯林同志会见应中华全国总工会邀请访华的日本工会总联合会代表团一行,双方就共同关心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交换了意见。
7月21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草案)》。郑斯林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刘永富同志与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就养老保险有关问题进行座谈。
7月22日 郑斯林、王东进、华福周、刘永富同志接见了社会保险系统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并进行座谈。郑斯林同志充分肯定了他们做出的成绩,勉励大家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在本职工作中做出更大贡献。
7月23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厅明电〔2004〕18号),决定于2004年8月10日至9月1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活动。
7月24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贯彻实施《最低工资规定》宣传周”活动,华福周同志参加活动启动仪式。
7月2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关于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情况的函》(劳社部函〔2004〕168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从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劳务输出、职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统计等方面落实会议精神。
7月26日至29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在青海省考察工作。分别视察了西宁市职业介绍中心、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中心、青海绿色药业有限公司、青海量具刃具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区、龙洋峡水电站和青藏铁路建设工地等,就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企业改革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就业再就业、西部大开发等问题进行调研。张小建同志陪同。
7月27日至8月6日 华福周同志率代表团对德国和意大利进行友好访问。在德国期间,先后与德国经济和劳动部国务秘书安德雷斯进行工作会谈。重点了解德国劳动保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今后的改革措施,并与安德雷斯国务秘书共同签署了两部间《中德联合声明》。代表团还访问了德国雇主联合会和德国南北维洲服务业联合会,重点了解了德国的劳资关系和三方机制的状况。在意大利期间,与意大利劳动和社会政策部副部长阿尔伯特·博诺比拉进行了工作会谈,意方重点介绍了用工制度改革的情况;代表团还访问了托斯卡诺地区劳动局,了解了地方劳动部门的职能和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7月28日至30日 劳动保障工作形势分析会在南戴河劳动保障培训中心召开,会上分析了上半年劳动保障工作,对下半年工作形势进行了预测,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对策与建议。郑斯林、王东进、步正发、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7月30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25次会议,研究部分司处级干部工作安排和职务调整,听取部新建办公楼工程和职工住房出售工作情况的汇报、医疗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制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全国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进展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和培训工作情况的汇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调研情况的汇报。王东进、步正发、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7月30日至8月2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局级干部领导能力建设培训班在南戴河劳动保障培训中心举办,部属单位30多名司局级干部参加培训。步正发同志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的专家围绕司局级干部的领导能力建设,分别对科学发展观、现代领导能力开发、宏观经济形势、官员与媒体等内容进行专题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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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决定对2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暂予保留,其中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的共10项。包括: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项审批、省级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审批、工伤保险率审定、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发行社会保障卡审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
8月2日至3日 全国社会保险局长会议在新疆召开,刘永富同志出席并讲话。之后,刘永富同志先后到自治区和兵团就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研,分别与自治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后团有关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刘永富同志还主持召开了部分省市养老保险分管厅局长、养老处长和社保局长座谈会,听取对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8月3日 五东进同志会见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麦金利先生一行,介绍了我国境外就业和劳动力流动政策,探讨了与国际移民组织在劳务移民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事宜。
8月3日至6日 步正发同志赴辽宁省对劳动保障工作进行调研,分别听取了辽宁省和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营口市政府工作汇报,考察了沈阳市劳动力市场等单位。期间,分别与省和大连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
8月4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26次会议,传达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王东进、张小建、崔会烈同志出席。
8月4日至6日 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综合调研座谈会在大连市召开,步正发同志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8月6日至9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先后到陕西省延安市、西安市、威阳市考察工作,就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西部大开发、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深入调研。张小建同志陪同。
8月8日至10日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座谈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召开,刘永富同志出席。会议听取了部分省市对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建议。7个省市的劳动保障、财政、人事厅局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财政部社保司、人事部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司负责同志出席。期间,刘永富同志与自治区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并考察了海拉尔市街道社区。
8月9日至21日 郑斯林同志率团访问波兰、匈牙利和保加利亚。访问期间,郑斯林同志与波兰社会政策部副部长巴尼亚克,匈牙利就业政策与劳动保障部部长布拉尼,匈牙利卫生、福利和家庭事务部部长哥盖尼以及保加利亚劳动与社会政策部部长赫里斯托娃等进行工作会谈,考察了三国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匈牙利就业政策与劳动部部长和保加利亚劳动与社会政策部部长分别举办了联合记者招待会。通过访问,了解了三国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现状、有关立法、政策、面临的问题和对应措施,特别是三国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促进就业和安置原国有企业失业人员的政策措施以及解决养老保险隐形债务问题的办法;宣传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和成就,特别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成就和面临的挑战;增进了相互了解,加深了友谊,促进了我国和上述三国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8月10日至11日 全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座谈会在黑龙江省召开,张小建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总结了近几年来劳动保障宣传工作,交流了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8月12日至13日 张小建同志先后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调研。期间,与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进行座谈,并听取省劳动保障厅工作汇报,分别考察了哈尔滨市和牡丹江市劳动力市场等单位。
8月16日 张小建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总结2004年上半年有关工作情况,对职工安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参加会议。
同日 刘永富同志与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就吉林、黑龙江两省试点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等问题交换意见。
同日 国家发展改革发展委员会发出《关于下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1697号)。标志着金保工程(中央部分)顺利完成立项审批工作。
8月19日 刘永富、王建伦同志与北京市副市长孙安民等同志就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筹备有关工作进行座谈。
8月20日 部分省市关闭破产军工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张小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介绍了全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军工企业改革脱困总体情况,研讨了关闭破产军工企业职工安置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明确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意见》(劳社厅发[2004]12号)。
同日 共青团中央、中共中央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表彰2002、2003年主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活动突出贡献奖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青联发[2004]47号),决定在劳动保障系统授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等54个单位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授予马文涛同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突出贡献奖称号;授予聂长齐等26名同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8月24日 张小建同志在天津市会见国际劳工局执行主任胡廷先生一行,双方就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就业政策等进行了座谈。天津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出席,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天津市劳动保障局有关同志参加。之后,张小建同志听取了天津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工作汇报,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座谈。
同日 刘永富同志与黑龙江省副省长王东华同志就试点工作 进行座谈。
8月25日 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筹备工作。张小建同志出席会议。
8月2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召开部属单位办公室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政府系统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会议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2004年以来办公室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办公室工作。王东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办公室在劳动保障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 作用,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办公室工作的新特点和新任务,同时对下一步加强办公室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日 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国发[2004]22号)。决定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授予北京市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等138个集体“全国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授予赵俊田等130人“全国再就业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北京首钢开源服务中心等127家企业“全国再就业先进企业”称号;授予王桂令等129人“全国再就业优秀个人”称号。
8月27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改革有关情况的汇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中组部部长贺国强,国务委员华建敏、陈至立出席会议。步正发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步正发同志出席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新特点和新任务,同时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8月30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单位关于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的汇报,部署执法检查工作。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盛华仁出席会议。步正发同志参加会议并汇报。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中国企协联合发出《关于贯彻实施<集体合同规定>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195号)。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集体合同规定》,充分认识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推进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的力度,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明确集体协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提高集体协商代表的自身素质;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努力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从实际出发,确定集体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加强指导,密切配合,推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健康发展。
8月31日 华福周、崔会烈同志主持召开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通报了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研究通过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同日 刘永富同志会见香港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署长邓国威先生为团长的访问团,向访问团介绍了内地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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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劳动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3号)。通知要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加强与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配套的工作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9月3日至4日 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国务院副总理黄菊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与会代表。温家宝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信心、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广开门路,努力开创就业再就业工作新局面。黄菊同志在会上发表了题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讲话。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上宣读了《国务院产感动表彰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国发[2004]22号),524个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单位负责同志,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参加了会议。郑斯林、王东进、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会议。
9月4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全国劳动保障厅局长座谈会并讲话。要求深刻领会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会议精神,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04年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全面完成2004年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王东进、步正发、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会议。北京、黑龙江、山东、广东、四川、新疆6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会议精神,做好2004年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作了发言。
9月6日 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大会国家组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组委会秘书处关于筹备工作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郑斯林同志出席会议,并对做好会议的筹备和承办工作作了部署。刘永富同志主持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外交部部长助理沈国放、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财政部副部长肖捷、新闻办副主任王国庆、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刘雅芝、中华全国总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董力等组委会领导和成员出席会议。
同日 王东进同志会见芬兰国家研究与发展基金会会长埃斯科?霍先生一行,向代表团介绍了我国劳动保障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并就加强双方在劳动保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交换了意见。之后,双方进行了工作会谈。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2号)。通知对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作出规定,明确业主和企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承担的责任,并要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探索建立解决建筑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信用制度建设。
9月7日 国务院新闻办召开《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王东进同志出席并向全国人员介绍有关情况,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中外67家媒体共103名记者参加。
9月8日 北京市举行就业倍增计划暨创业项目展示推荐活动自动仪式,华福周同志出席并讲话。
同日 刘永富同志会见美国劳工部财务总长莫天成先生一行。向对方介绍了我国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的情况,并就加强双方在劳动保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交换了意见。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4]14号)。强调要高度重视生育保险工作,协同推进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工作,切实保障生育职工的医疗需求和基本生活待遇,加强生育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提高经办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
9月8日至14日 崔会烈同志赴吉林省调研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期间,先后听取了省和部分市劳动保障厅局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省医保公司办事大厅;在长春市主持召开了部分企业劳资干部座谈会,听取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风 气和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期间,崔会烈同志与吉林省副省长李斌就调研情况交换了意见。
9月9日 王东进、刘永富同志会见国际社会保障协会主席维斯雷腾先生及其夫人。双方就中国举办国际社会保险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的意义,中国社会保险领域的改革及其成就等交换了意见。
9月12日至18日 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大会的主旨是“社会保障:确保社会公平”。期间共进行了10次专业会议和4次全会。在专门召开的中国社会保障特别全会上,郑斯林同志作了主旨发言,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财政部副部长肖捷、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中国社保学会会长王建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事长高西庆、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副主任曾于谨、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等先后发言,全会由刘永富同志主持。王东进同志在里奥论坛作了发言,并在闭幕式上致辞。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崔会烈、林用三等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结束时,大会发表了北京宣言,提出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来自世界五大洲151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名代表和80名部级高官出席大会。
9月13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听取8月份经济形势的通报,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代拟稿)》等。王东进同志参加。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3号)。
9月1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王东进同志出席并讲话。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30余家新闻单位参加。
同日 王东进民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会,研究落实中财办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部署的“十一五”规划编制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承办了“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题研究”“收入分配关系专题研究”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究”。
9月17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商务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部分地区纺织企业遵守劳动保障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4]6号),决定开展部分地区纺织企业遵守劳动保障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活动。
9月18日至10月1日 应国际移民组织和菲律宾劳动与就业部以及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和南非劳工部的邀请,步正发同志率团出席在菲律宾马尼拉举办的第二届亚洲劳工移民部长级磋商会,并对马来西亚和南非进行了工作访问。会议期间,步正发同志代表中国政府在大会上发言,与菲律宾劳动与就业部长托马斯女士、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麦金利先生进行会谈,并与各国到会部长就劳动保障领域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步正发同志还与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冯镇安部长和南非劳工部拉拉那部长进行了工作会谈,就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劳动立法和加强劳动监察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经验进行了交流,并探讨了加强双边合作事宜。
9月20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同志出席。
9月20日至24日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坛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在镇江市召开,王东进同志出席。并先后赴江苏省、上海市,听取江苏省和镇江市劳动保障工作汇报,考察镇江市社保中心,与江苏省副省长吴瑞林交换了意见。在上海市期间,听取了医疗保险局工作汇报并考察了静安社区及定点药店,与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交换了意见。
9月23日 华福周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通报全国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会议的筹备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向国务院报送《关于200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请示》(劳社部报[2004]33号)。
9月23日至25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察工作。刘永富同志陪同。
9月2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建办公楼主体结构工程封顶总结会召开,王东进同志出席并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和项目管理方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负责同志分别代表总包、设计、项目管理和监理单位总结了前一阶段工程建设情况,对继续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
9月27日 国务院试点召开了吉林、黑龙江两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座谈会。刘永富同志出席并作总结讲话。会议听取了吉林、黑龙江两省关于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国务院试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认真研究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委托投资管理工作,做实后的个人账户基金要经得起查对。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印发<金保工程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劳社厅发[204]15号),对其用途,享受条件及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9月28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举行主题为“祖国颂”演唱会。郑斯林同志代表部党组在演唱会开幕时致辞,华福周同志主持,王东进、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并亲自参加第一个大合唱节目。部属各单位共演出15个节目。经现场评比,社保中心、办公厅、出版社获优秀节目奖,技术指导中心、规划财务司、机关服务中心获优秀组织奖。同时,还评出纪念奖9个。部属各单位近千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演唱会。
9月29日 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国家组委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组委会秘书处关于大会承办工作情况汇报,审议组委会向国务院的承办工作报告。郑斯林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圆满完成承办工作作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会议由刘永富同志主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总结会,郑斯林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王东进同志出席,刘永富同志主持会议,办公厅负责同志就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大会承办情况作了汇报。部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国家组委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及部内参与会议服务的全体人员参加。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联合发出《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5号)。通知对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从事证券投资活动做出一系列规定。
9月3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从2004年7月1日起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4号)。通知提出为200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困难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2.5亿元。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6号),进一步明确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工作的目标、内容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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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至11日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黄菊赴四川考察工作。王东进同志陪同。
10月1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进一步防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的紧急通知》(劳社部函[2004]240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防范农村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加强监管,规范投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增值。
10月11日 步正发同志分别会见德国联邦议院经济和劳动委员会主席文德先生一行和丹麦议会劳务市场政策委员会主席维比约先生和就业事务大臣弗雷泽里克先生一行。向客人介绍了我国就业状况和政策措施、社会保障发展状况,并回答了代表团所关心的问题。
10月11日至14日、18日至20日 刘永富同志分别在四川、江西召开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座谈会,听取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期间,还分别到四川省阿坝州、江西省吉安市调研,应邀出席了四川省乐山市社会保障卡的发行仪式。
10月12日 王东进同志会见国际劳工局北京局新任局托马斯女士,对其表示欢迎和祝贺,肯定了北京局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希望与北京局继续加强合作。
同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工会执法检查报告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步正发同志出席会议并就报告稿提出修改意见。
10月12日至14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福建厦门召开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会议,郑斯林、华福周同志出席。会上,郑斯林同志传达了黄菊副总理关于金保工程建设的重要批示,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华福周同志主持会议,并总结了近年来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成绩,部署发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金保工程的建设任务。期间,郑斯林同志、华福周同志与福建省副省长李川交换了意见,考察了厦门市劳动力市场和社区。
10月13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代拟稿)》等。王东进同志参加。
10月15日 郑斯林同志会见日本石川县知事谷本正宪先生一行,向客人介绍了中国劳动保障的相关情况。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劳社厅函[2004]344号),决定11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并提出具体要求。
10月18日 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2004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形势和2005年工作安排的汇报。王东进同志出席会议并作汇报。
10月19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解放军企业管理干部学院资产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962号)。同意自2004年1月1日起,将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解放军企业管理干部学院资产划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0月21日 共青团中央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11个单位联合召开第四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表彰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会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劳动保障系统共有54个集体和27
名个人获奖。步正发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费用来源作用原则性规定。
10月21日至22日 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办公室工作座谈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王东进同志出席并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及办公室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期间,五东进同志听取了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劳动保障工作汇报,考察了南昌劳动康复中心、南昌市劳动力市场等单位,与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省长助理熊盛文交换了意见。
10月22日 离退休干部局召开了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华福周同志代表党组向大会致贺并作了重要讲话。
同日 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出刊10周岁纪念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同时“社保在线”(www.cnss.cn)正式开通。刘永富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请审核确定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请示》(劳社部报[2004]36号)。
10月23日至24日 “中国劳动学会2004年度年会暨新时期劳动关系问题学术研讨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王东进同志出席并讲话,期间还与湖北省省长罗清泉、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就有关工作交换了意见。
10月24日至26日 中国一东盟失业保险和公共就业服务高层研讨府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王东同志出席并致辞。研讨会就失业保险和公共就业服务发展现状、面临问题和政策选择,通过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来促进就业等专题开展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东盟8个成员国的代表,办公厅、失业保险司、国际合作司、劳科院、劳科所负责同志和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代表参加了研讨会。期间,王东进同志出席了珠海市庆祝《劳动法》颁布10周年竞赛活动,考察了万山区万山岛劳动保障事务所。
10月24日至11月3日 崔会烈同志率团对印度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斯里兰卡的境外就业制度进行考察。考察团先后访问了印度劳动与就业部及其下属的国家社会保障培训与研究所、V.V.Giri国家劳动研究院、国家妇女职业培训中心、雇员国家保险计划定点医院和斯里兰卡劳动关系与境外就业部及其下属的境外就业局等单位,并分别与印度劳动与就业部部长欧拉先生和斯里兰卡劳动关系与境外就业部部长阿塔乌达先生进行工作会谈。
10月25日至26日 国务院残工委召开全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张小建、刘永富同志分别出席25日和26日上午的会议,刘永富同志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了大会发言。
10月2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张小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分析了新的形势,统一思想认识,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工作的措施。
10月27日 郑斯林、刘永富同志前往原解放军企业管理干部学院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座谈并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
同日 步正发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传达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并从提高对人才工作的认识、切实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能范围内的人才工作提出了要求。
10月27日至28日 全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效能建设座谈会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王东进、华福周同志出席。会上,王东进同志讲话,华福周同志作总结。会议回顾了五年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经验,分析了当 前面临的基本形势,提出了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期间,王东进同志听取了深圳市、东莞市劳动保障工作汇报,考察了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深圳市罗湖区社保分局、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华福周同志考察了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庭,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王东进、华福周同志还与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市长李鸿忠,广东省副省长谢强华等交换了意见。
10月28日至3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怀柔举办部属单位司局级干部领导能力建设培训班,聘请中组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单位专家学者分别进授“关注我们的学习”“科学发展观”“宏观经济形势”“领导艺术与管理创新”“官员与媒体”等专题知识。部属单位近50名司局级干部参加。步正发同志与学员座谈并讲话。
10月29日 中共中央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郑斯林同志参加。
同日 刘永富同志与来部的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就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问题进行座谈。
10月31日至11月4日 华福周同志赴贵州省进行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检查活动。先后听取了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政府关于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汇报,实地考察了贵州省团校综合楼等9个工程项目,参观了贵阳市劳动力市场。期间,与贵州省副省长包克辛就贯彻落实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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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23号国务院令,公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条例共分五章三十六条,分别为总则、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法律责任、附则。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同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27次会议,研究成立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筹备组,通报当前经济形势。王东进、刘永富同志出席。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十七、三十六条规定及有关问题做出了具体解释。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厅函[2004]368号)。通知对检查范围、检查方法等提出具体要求。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办公室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7号)。通知要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办公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强化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加强调研;努力提高办公文办理质量;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工作;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11月2日 国务院副秘书长陈进玉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国有企业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刘永富同志出席。
同日 “中国—欧盟社会保障合作项目”筹备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规划财务司、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有关人员组成,平四来同志为组长,李保国等同志为副组长。主要就项目的机构和人员安排提出建议,为项目启动实施做相关准备工作。
11月3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铁道部联合发出《关于铁路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257号)。通知对铁路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原则,费率,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等事项做出规定。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教育司下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司内设机构的通知》(劳社人司发[2004]60号)。在失业保险司增设“三处”,同时挂“破产安置办公室”的牌子,并明确了相应编制和主要职能。
11月4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农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报告》(劳社部报[2004]40号)。报告了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进一步做好农垦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
11月4日至5日 步正发同志在陕西省对劳动保障工作进行调研,分别听取省劳动保障厅、西安市和咸阳市政府关于劳动保障工作汇报,考察了西安市莲湖区北关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咸阳市小额借款担保中心,看望了分别在西安、咸阳挂职锻炼和基层锻炼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志。期间,与陕西省委副书记、西安市委书记袁纯清,西安市市长孙清云交换了意见。法制司负责同志随同调研。
11月5日 北京市召开再就业工作会议,郑斯林同志出席并讲话。
同日 王东进同志会见德国联邦议员、前联邦劳动和社会秩序部部长瓦尔特?李斯特先生一行,介绍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11月8日 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召开会议,研究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关问题。刘永富同志参加。
同日 王东进同志与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孙明山一行就公安民警医疗待遇问题座谈。
同日 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4]31号)。在2005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头号题中,提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保持社会稳定。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继续实施中央及中央下放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做好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安置工作。支持并逐步解决企业分离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62号)。通知要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强各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联网建设和联网应用,推进数据整合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加强业务和技术培训,进一步推进金保工程建设步伐。
11月8日至19日 应墨西哥劳动和社会保护部以及古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邀请,张小建同志率团对墨西哥和古巴进行了工作访问。期间,代表团与墨西哥劳动和社会保护部部长阿巴斯卡、副部长洛佩斯,古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莫赛雷斯,副部长玛格丽特、巴来依罗、卡洛琳等进行了工作会谈。在墨西哥期间,代表团听取了墨西哥劳动和社会保护部劳动就业司、教育部培训司和经济部城市规划司等部门的负责人员介绍有关劳动力市场政策以及职业等方面的情况,实地考察了尤卡坦州劳动就业中心。双方还就签署中墨两部间合作声明进行了工作磋商。代表团还拜会了古巴外交部副部长格拉门切罗,考察了古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干部管理学院和哈瓦那市共青团青年干部学院,就2005年与古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举办社会保障研讨会事宜进行了磋商。张小建同志还应古方邀请向古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处以上干部介绍了中国的培训与就业情况。
11月9日 国务院副秘书长陈进玉、尤权召开会议,研究落实企业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刘永富同志出席。
11月10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稿)》
的汇报。郑斯林同志出席会议并作汇报,步正发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7号)。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与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沟通与配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进一步做好街道、社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条件,搞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11月11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部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传达中央、国务院有关经济形势的分析和经济工作的部署。郑斯林同志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王东进同志主持会议,步正发、华福周、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同日 步正发同志主持召开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做出部署。与会同志结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作职责,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以定点扶贫工作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贯彻意见。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参加会议。
同日 为进一步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康复制度,研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工伤康复专门人才的培养方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广州市为部工伤康复重点联系城市,广州市工伤康复中心为部工伤康复综合试点单位。
11月12日 郑斯林同志会见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邀请访华的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部长冯振安先生一行,介绍了我国总体经济发展和劳动及社会保障改革的有关情况,并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9号)。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工作;抓紧做好与《条例》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高监察队伍素质;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的基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监察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监察执法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条例》全面实施。
11月13日至15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辽宁省视察并主持召开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座谈会,郑斯林同志陪同并出席会议。
11月15日 华福周同志会见美国联邦劳动仲裁和调解局局长彼得?赫特根先生一行,向客人介绍了我国劳动关系特别是劳动争议处理方面有关情况。双方讨论了两国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合作的情况并就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8号)。通知要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确定宣传重点,大力宣传《条例》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制定宣传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加强部门配合,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1月15日至16日 全国境外 就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召开,王东进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总结境外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境外就业工作发展的思路和途径。期间,王东进同志分别听取自治区、北海市和防城港市劳动保障工作汇报,考察了两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劳动保障局和劳动力 市场,与自治区副主席张文学交换了意见。
11月16日 步正发同志参加“2004年北京市维护来京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农民工代表赠送《农民工维权手册》,看望参加咨询活动的工作人员,并就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北京市副市长孙安民一同参加活动。
同日 华福周同志出席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并召开部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
同日 刘永富同志与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座谈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中央农垦企业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社[2004]12号)和《关于下达地方农垦企业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地方农垦企业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社[2004]121号)。下拨专项转移资金15亿元,确保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11月16日至20日 崔会烈同志在武汉市主持召开部分省市劳动保障厅(局)纪检组组长座谈会,听取对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修改2005年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并就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和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等工作在武汉、宜昌市进行调研。分别听取湖北省劳动保障厅和武汉、宜昌市劳动保障局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两市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险经办大厅,召开了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等工作座谈会。
11月19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对鼓励合规奖金投资资本市场若干建议的意见的函》(劳社厅函[2004]417号)。明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办法》,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逐步放宽个人账户基金的运用范围,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同时,强调抓紧制定《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
11月20日至23日 张小建同志率调研组到山西省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山西省政府、太原市及清徐市政府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劳动力市场、政府就业项目、再就业基地、企业,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分别召开了政府有关部门、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负责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座谈府,了解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听取对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建议。
11月22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十年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劳社部发[2004]45号)。报告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1月22日至23日 全省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座谈会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步正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
11月22日至12月1日 应葡萄牙社会保障、家庭与儿童部和挪威劳动与社会事务部邀请,王东进同志率团访部葡萄牙和挪威。期间,代表团与葡萄牙社会保障、家庭与儿童部部长尼古奥先生、葡萄牙经济部负责劳动事务的国务院秘书安特雷斯先生、挪威劳动与社会事务部国务秘书拉文洁女士等进行工作会谈,并考察两国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1月23日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主持召开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华福周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28次会议,传达学习吴官正、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刘永富、崔会裂同志出席。
11月23日至25日 步正发同志到福州、厦门、泉州市调研,分别听取了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和福州、泉州市政府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汇报,实地考察了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和厦门、泉州劳动力市场等单位。
11月24日 张小建同志主持召开再就业联合调研情况汇报会,听取各调研组情况汇报,并研究向国务院上报调研情况有关事宜、调研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联合会6部门举办的第一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举行闭幕式,张小建同志出席并讲话。此次大赛历时一年,全国共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20万人直接参加。职工组国决赛各工种前5名的选手将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和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各工种全国决赛第一名的选手向中华全国总工会申报五一劳动奖章;各工种第6至30名的选手晋升一级职业资格。学生组工种前20名的选手,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11月25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卫生部、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在北京联合举行“中国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启动仪式。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华福周同志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启动仪式上讲话。
11月26日至27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资委、财政部、国务院税务总局联合召开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经验交流会,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为大会作了重要批示,张小建同志和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29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局级干部大会,传达吴官正同志在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郑斯林同志结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好吴官正同志讲话精神作了部署,并对年底前有关工作提出要求。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同志出席。
同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29次会议,研究有关人事问题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办公厅、人事教育司负责同志列席。
11月30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进行的再就业工作调研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并对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郑斯林同志作汇报,张小建同志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国务院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国务院法制办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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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中共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办中央政治避集体学习讲座。郑斯林同志参加。
12月1日至3日 部分地区劳动工资工作调研座谈会在海口市召开,华福周同志出席。会议总结了“十五”期间劳动关系调整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讨了“十一五”时期劳动关系调整体制的总体思路和措施。期间,华福周同志与海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昌元交换了意见。
12月2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报送《关于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函》(劳社部函[2004]274号)。包括“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成就,“十一五”时期面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成就,“十一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指导思想、主要奋斗目标和任务,政策措施等四部分。
12月2日至3日 张小建同志在上海市进行调研。期间出席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上海召开的第二次新职业发布会并讲话,与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同志就东部地区培训、就业工作思路进行座谈,并进行了实地考察。
12月3日 国务院试点办在北京召开吉黑两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会,刘永富同志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议听取了两省关于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2005年工作安排的汇报,国务院试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12月3日至5日 郑期林同志出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12月6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同日 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与刘永富同志和财政部肖捷同志,研究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建立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30号)。通知明确了建立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实施办法。
12月7日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增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华福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因企业联合会各一位领导同志担任副主席,调整了部分成员,听取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第六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将于2005年举行的三方联合评选表彰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先进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优秀仲裁员、调解员的总体方案。王东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华福周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做好2005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04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报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275号)。通知要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决算工作。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报送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报告》(劳社部报[2004]46号)。
12月8日 步正发同志赴北京市大兴区调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分别听取市劳动保障局和大兴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林校路街道劳动保障所和青云店东辛屯村,并与基层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
同日 华福周同志主持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成员会议,通报了检查组分工情况并对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崔会烈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月9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主持会议,听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汇报。郑斯林、刘永富同志出席。
12月9日至10日 由劳动科学研究所组织、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主办的纪念《劳动法》实施10周年理论研讨会在京召开,总结《劳动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探讨完善劳动保障法制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王东进、步正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和中国法学会领导出席会议。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法学领导的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2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对近年来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优秀科研成果和理论研究的杰出贡献者进行了评选表彰。
12月10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部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正局级干部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华福周同志传达了黄菊同志在再就业工作联席会上的讲话精神;刘永富同志传达了黄菊同志在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崔会烈同志传达了中纪委关于田凤山、韩桂芝、徐国健、吴振汉、丁鑫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表彰第七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单位的决定》(劳社部发[2004]31号)。决定授予许振超等20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荣誉称号,颁发中华技能人在奖奖章、证书、奖杯和奖金;授予高和平等433人全国技术能手及荣誉称号,颁发全国技术能手奖章、证书、奖杯和奖金;授予首钢总公司等55家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颁发奖牌和证书。
12月13日至14日 全国劳动保障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座谈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王东进同志出席并讲话。海南省副省长陈成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会议总结劳动保障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吉林、甘肃、上海等省(直辖市)和劳科院负责同志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主管领导及处长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期间,王东进同志对海南省劳动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
12月14日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企业分离办社会和厂办大集体问题,张小建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 国务委员周永康、华建敏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华福周同志出席会议。
同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30次会议,传达中央有关文件,研究有关人事问题,听取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王东进、步正发、华福周、刘永崔会烈同志出席,办公厅、人事教育司负责同志列席。
12月15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草案)》,郑斯林同志列席。
同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部属各单位副司局级以上、部机关现职正处级以上干部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上,华福周同志传达了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张小建同志择要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张小建同志择要传达了温家宝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崔会烈同志传达了中纪委关于田凤山、韩桂芝、徐国捷、吴振汉、丁鑫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12月16日 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中在北京联合召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座谈会,听取部分省市对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刘永富同志和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出席会议,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和社保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开展春风行动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280号)。通知要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向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介机构的管理服务;大力开展宣传,加强信息指导。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282号)。通知要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禁止以权谋私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2月17日至18日 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维护稳定工作座谈会、第七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会议并讲话。黄菊同志强调,劳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社会公平和公正。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政策,通力合作,确保完成2005年各项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国务院副秘书长尢权、中组部副部长李健华和郑斯林、王东进、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代表,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获奖单位代表,全国高技能人才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所在行业负责同志出席会议。郑斯林同志作了题为《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努力开创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王东进同志作了总结讲话;郑斯林、华福周同志分别在维稳会上讲话;张小建同志在表彰会经验交流时作了总结讲话。
12月20日 步正发同志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组织部关于为东北三省选派干部工作精神,并作动员和部署。
12月21日 华福周、崔会烈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组的情况汇报。
12月21日至23日 全国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座谈会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步正发同志出席并讲话。山东省委常委、烟台市委书记焉容竹同志出席会议并致辞。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云南和烟台等厅(局)负责同志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和交流,与会代表还考察了烟台招远市的农保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民政)分管厅(局)长、农保处长、农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期间,步正发同志还考察了烟台市劳动力市场、网络信息中心等单位。
12月22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开展2005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劳社厅明电[2004]38号),要求各地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向大龄就业困难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
12月23日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工作。王东进同志出席。
同日 郑斯林同志接见韩国驻华大使金夏中。金夏中大使向郑斯林同志转交了韩国劳动部长官邀请郑斯林部长访韩的邀请函。
同日 劳动保障系统部一省视频会议系统开通,华福周同志出席并讲话,对部省视频会议系统开通表示祝贺,并对2004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任务提出明确的要求。张小建同志出席。
12月24日 “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建设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接见与会代表。华福周同志出席会议。随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联合举行“合作推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协议”签字仪式,郑斯林同志出席仪式并讲话,华福周同志出席仪式并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签署协议。
同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审议并通过了《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规定(草案)》的内容,将名称更改为《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审议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修改草案)》,会议议定,就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权限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许可。王东进、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同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31次会议,研究为东北三省选派干部有关问题。王东进、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召开促进就业立法研讨会,步正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张小建同志主持会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参加会议并发言,法律、经济、社会学等方面的部分专家学者就制定《促进就业法》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12月27日 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一过去时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民进城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农民进城就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力市场。
12月29日 崔会烈同志主持召开会议,通报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有关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指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4]9号)。针对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安全形势严峻,接连发生特大伤亡事故,部分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问题,对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2月30日 郑斯林同志主持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第32次会议,研究新建办公楼装修事宜,听取检查部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研究有关案件处理意见。王东进、步正发、华福周、张小建、刘永富、崔会烈同志出席。
12月31日 郑斯林同志签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4、25号令,颁布施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印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 <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32号)。
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印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 <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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