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不久,当时的国家劳动部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就有过设想,并着手起草工作。 1998 年国家劳动保障部成立之后,便提出了 21 世纪头十年的中期劳动立法和社会保障立法规划,《劳动合同法》便列在其中。随后,国家劳动保障部在起草《劳动合同法(草案)》的同时,鼓励各地先出台有关规范劳动合同的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予以实施;在各地取得大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 2004 年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报送国务院。该草案经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多次论证和修改,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 2005 年 11 月 6 日正式报送全国人大审议。 2005 年 12 月 24 日,作为我国第一部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的法律草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提请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目前《劳动合同法(草案)》已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有关方面正在紧锣密鼓地对该草案进行着调研和论证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讲道:“以人为本,重要的是以劳动者为本;社会和谐,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关键一点是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而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关键还靠劳动法的严格实施”。《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子法,而且是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关键性法律,因此对这部法律草案的调研、论证与审议,需十分审慎。

    中国人大新闻网所做的调查显示,对于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几个法律草案, 61% 以上的网民最为关注的是《劳动合同法(草案)》。为此,本网为满足广大会员关注《劳动合同法》立法进程的需要,增设了“关注劳动合同立法”专栏,对近一时期有关人士就《劳动合同法(草案)》发表的解读与评论文章予以转载或刊载,并开辟了供会员发表观点的空间,欢迎大家各抒己见。在让大家更全面地认识和了解这部与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的同时,为出台一部能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做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劳动网》
2006 年 1 月 27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人大二次审议稿)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的通知》及《劳动合同法(草案)》全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的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法工委回应中国劳动标准太高论:非高而是低
全国人大介绍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情况


 相关文章:                                                                                        top<<

·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算
· 特殊专项培训才可约定服务期
· 劳动合同法应与职业病防治法衔接
· 女职工可签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 允许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
· 经济补偿标准得到明确
 
·二审稿对公开征求意见作出回应
·事业单位与劳动者订合同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
·劳动合同法草案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自用工日起一月内与劳动者订书面合同
·试用期期限取决于劳动合同期限长短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事项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要同工同酬
·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解决欠薪有新途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养老保险账户可随劳动者流动
·竞业限制人员限于高端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草案禁止用工单位自设劳务派遣公司
 
·审议意见之一:《劳动合同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更加完善、成熟了
·审议意见之二:《劳动合同法》应该加大保护劳动者的力度
·审议意见之三:《劳动合同法》应强调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审议意见之四:对有关劳动合同订立条款的意见
·审议意见之五:对有关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条款的意见
·审议意见之六:对有关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内容的意见
·审议意见之七:对有关集体合同和规章制度内容的意见
·审议意见之八:对有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内容的意见
·审议意见之九:对有关竞业限制内容的意见
·审议意见之十:对有关劳务派遣内容的意见
·审议意见之十一:对有关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的意见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
· 劳动合同法立法解读
· 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及劳动合同立法
· 草案对未签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 草案为何规定未签劳动合同视为无期限合同
· 劳动合同法立法观点纵横
· 劳动合同法之基本原则
· 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的几点建议
· 限制员工跳槽与欠薪
· 劳动合同法改变职场规则
 
· 对起草《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建议
· 关于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几点思考
· 对拟定《劳动合同法》的几点认识
· 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的几点思考
· 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定位的几点思考
· 对《劳动合同法》中三个焦点问题的立法建议
· 关注立法:劳动合同法能否成为劳动者维权利剑
· 劳动合同法 立法焦点
· 劳动合同法四大热点评析
 
 
· 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助劳动者摆脱弱势
· 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三点建议
· 见习制度当纳入劳动合同法范畴
· 和谐劳动关系呼唤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法应加大处罚力度
· 劳动合同法当遏止天价赔偿
· 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护身符”
· 劳动合同法开门立法 草案起草人芮立新解读热点
 
 
· 部分劳务派遣企业建议删改派遣劳动者缴存备用金的规定
· 部分劳务派遣企业建议删改派遣劳动者缴存备用金的规定
· 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三点完善意见
· 瞭望新闻周刊:立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倾听劳动者的声音
· 山东出台省级行业性集体合同
· 市民建议:试用期工资应有标准
· 市民建议细化“禁止就业歧视” 遏制用人单位提荒唐要求
· 中华工商时报:保护劳动者不能有空白
· 专家评点劳动合同法草案 劳动合同制度有突破
 
· 报刊摘登:民事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 对劳动合同期限的建议
·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偏袒”恐怕还不够
· 三部有关劳动制度法律将制定
· 生育保险应列入劳动合同
· 试用期不是“白干期”
· 试用期劳动者同样受保护
· 应推行劳动合同的示范文本
· 职工和工会干部积极给劳动合同法草案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