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低工资条例草案》暂不包括外籍佣工
2010-7-22
7月15日,香港立法会以53票支持、1票反对,通过二读《最低工资条例草案》,期望明年上半年能实施。
草案暂未将外籍佣工纳入保障范围
《最低工资条例草案》第一项修订获全体通过。该项修正表明,就非工作时数而支付予雇员的款项,不得算做工资的一部分。这些款项,主要是指雇员所获支付的法定假日薪酬、年假薪酬、疾病津贴、产假薪酬等。张建宗认为,该修订使条文更加清晰。
委员会将继续讨论是否将留宿家庭佣工,包括外籍佣工,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范围等详细问题继续讨论。
有议员提出,最低工资不应低过综援金额,张建宗表示不同意,他说这次立法是制订工资下限,不等同生活开支,不一定应付到生活需要;也有议员要求最低工资顾及员工及家庭生活需要。张建宗说,最低工资属员工个人努力回报,每家的生活需要各异,难以计算。
摘自: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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