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的参与、支持和缴费的意愿
主要社会保护制度的全国性和强制性这一事实很自然地使之远离普通百姓。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人们做出个人选择,除非在他们希望申领津贴时--而这时的选择又必然蝇非常有限的。需要做出决策时,决策往往是由国会或者政府做出的。然而,除了这些大多无法避免的因素之外,还有其他可以并且应该得到纠正的因素。例如,社会保障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就常常是令人遗憾的,这有时是因为长期人手不足,有时则是态度问题,把来人当成"案例"来办而不是作为顾客来对待。
如果保障计划是地方性的和自愿性的,则可能有助于克服与群众疏远的问题,但就基本的社会保护而言,这将会带来种种不利。例如,贫困地区的缴费率必须更高一些。这既是为了支持某一规定标准的医疗服务,也是由于成本高使许多年轻人和健康人不愿加入。因此,面临的挑战是,既要维护社会保障制度的全国范围互济性这一优点,又要使人们更多地感到他们也是是其中的一员。这就要求在制度的设计和管理工作中要吸收公众参与,尤其是通过工人组织和雇主组织进行参与。
对于发展中国家许多非工薪阶层的人来说,地方性的、自愿性的制度可能是他们将来若干年内有机会另入的惟一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公众参与可能比较容易组织,但也绝不会自动地发生。自愿性制度应当以已经存在的社会运动为基础来发展。应当利用人们的联合和合作的能务来发展。这就要求对技术合作方法时行更新,同时也意味着应在政府、公共机构和民间社会之间建立起一种新的伙伴关系。
至于补充性制度,则有很多不同的可能模式。传统的雇主计划从根本上讲是家长制的一种表现,其目标常常是与企业的人事政策而不是与工人的需要紧密相连。如果是由集体谈判建立的制度,尤其是当该制度不是局限于单个公司,而是覆盖整个行业或部门时,在雇主和工人各自的利益之间可以取得较好的平衡。这种制度一般委托给由至少50%的工人代表组成的董事会来运作。这样做不仅有助于保证工人和受益人的需要得到恰如其分的考虑,而且对于预防资金滥用也提供了一种重要保障。有些事情,即使有复杂且内容庞大的规章做指导,有时也很难完成,但如果授权给那些与直接相关且在制度的成功运作中有切身利益的人来完成的话,则比较容易。在一个大型金融机构在全球市场上拥有越来越大的权力的世界上,这样做可能会有助于实现投资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和谐一致。
无论对于哪一种制度,实现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参与都能保证该制度反映他们的需要和愿望,保证该制度的管理符合他们的最大利益,保证制度提供给他们的服务是周到而有效率的。所有这些特点都会影响人们的缴费意愿。在自愿性制度中,这些特点影响加入或保持作为成员的人数。在强制性制度中,如果人们觉得得到待遇不公平,并且不信任经营该制度的机构,他们就将设法逃避缴费。或者,如果逃避缴费不可能,他们将通过政治手段停止对制度的支持。因此,通过转化为缴费意愿,公众参与问题是与制度的支撑能力联系在一起的。并且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现代化和扩大覆盖面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此外,对于被排除的人口来说,通过参与改善收入保障的集体安排也是扩大民主权利的一种方式,是融入社会和政治活动的一个途径。
多年来,我们关于收入保障的思想一直被经济效益和社会公正之间的习惯分割所扭曲。然而,如果经济被承认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的话--比如,假定这个目的是人类的福利--那么,把经济和社会截然分开决不是一种好办法。
有必要采纳一种新的观点。收入保障对于人们的福利有着根本意义,因此应该作为我们评价经济效益的一个标准。收入保障不能再被看做是某种可能选择的法宝,抛出来以取悦于理想主义者和有慈善心肠的人。至于如何使一种收入保障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则还需进行更多的研究。这种观点将有助于使有关各方集中精力研究应当采取什么办法,才能使社会保护和其他相关政策变得更为有效。
市场是任何一种经济运作的中心环节。市场帮助人们满足自己的需求,但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众多不确定因素--不管他们是出售自己的劳动力还是出售所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市场导致的不确定性加剧了人们所面临的诸如疾病、残疾、生育和年老等其他社会风险,并且可能使其严重复杂化。
社会,尤其是通过政府,可以集体采取行动来调节市场行为以提高收入保障性。然而,通过调节所能做到的毕竟是有限度的,全球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受各国政府的控制,而且至少目前也不受政府组织的控制。在每个国家的内部,调控程序也存在很多实际问题,20世纪80年代开展的公共事业私有化之的经验尤其明显地证明了这一点。在有些情况下,过分调控会妨碍市场发挥其基本职能。调控所面临的这种限制却指出了另外一种保证收入保障的方法,那就是提供给人偿抵御市场风险的某种程度的保护。这是社会保护体系的一种预警功能。
通过提供这类补偿性的办法,社会保护可能在发生经济危机时促进总需求的稳定,并保护可能受特殊的市场变化影响特别严重的社区和地区。最重要的是,社会保护可能减缓社会紧张关系,从而直接促进人民福利的提高并有助于创造一种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信任和合作氛围。因此,市场经济不仅创造只能由社会保护才能满足的需要,而且也需要社会保护来实现其长期顺利的发展。
在21世纪刚刚开始的时候,社会的中间阶层出现的持续贫困化使很多国家产生较大的贫富差距。使所有人都享有收入保障可能是目前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有报酬的工作--无论是受雇就业或者自营就业--无疑是应对这一挑战的关键因素。然而,工作必须以社会保护为其补充。并且,工作不应是不计代价的,必须是自由选择的,并尊重人的尊严的体面工作。
最后,社会保护不仅在道义上是绝对的,而且在经济上也是可行的。一个有效益的经济和一个高效益的社会保护制度,不仅对于实现收入保障而且对于建立一个稳定的社会都是非常必要的。实现二者之间的平衡不仅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的首要目标--确保所有男人和女人都拥有体面的工作,并且符合我们时代的经济和政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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